目的
「農場改善計劃」透過直接向農民提供資助金購買小型農耕機器和工具,以協助他們採用現代化耕作工具及設施,從而提升其生產力和營運效率。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個人申請)
(a)申請者須為香港居民或註冊公司/機構,並在本港經營從事商業生產而面積不少於1斗種的農作物農場或持牌禽畜農場。
(b)為避免雙重補助,每名合資格的申請者連同其配偶只可以就其未曾獲資助的生產單位申請一筆資助。然而,若該參與項目人士及其配偶在提出申請時擁有或營運多於一個其未曾獲資助的生產單位,或隨後獲得或營運另一個其未曾獲資助的生產單位,則可申請兩筆資助,其擬購買的資助物品可用於他們所擁有或營運的生產單位上。
(c)申請者須提供證明以核實他/她現正經營作商業生產的農場。
(d)合資格參與項目的申請者可透過申請資助購置基金就項目所擬備的核准清單上之農業設備或物料。
申請資格(團體申請)
合資格申請機構可透過申請資助,為合資格參與項目的農民(參與項目人士)購置基金就項目所擬備的核准清單上之農業設備或物料,以改善生產或推動可持續發展。
資助金額
資助範疇
合資格參與項目的申請者(參與計劃人士)可透過申請資助購置基金就計劃所擬備的核准清單上之農業設備或物料,詳情可參閱申請須知。
如何申請
申請人請將已填妥的申請表,連同申請表所需文件,親身遞交元朗農業推廣辦事處。申請者如擬將農場改善計劃的申請書親身交到秘書處,可致電21506829預約。
執行機構
漁農自然護理署
相關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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